关于组织开展副处级以上干部
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加强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学法用法工作,提高这一“关键少数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厅字〔2023〕19号)和《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<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举措>的通知》(黑法委发〔2023〕5号)要求,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在12月4日“国家宪法日”前后,组织开展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。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试时间
2024年12月3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止。
二、试题范围
宪法、民法典、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;党的组织法规、党的领导法规、党的自身建设法规、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党内法规;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、行政法律法规、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等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。
三、参考人员
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。
四、考试规则
1.考试方式:采取网上答题或手机APP答题方式进行。参考人员登录“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”或“龙江干部教育”手机APP, 进入“考试中心”或“在线考试”答题。
2.试题类型:试卷由答题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,共30题,分为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各10题,单选题、判断题每题3分,多选题每题4分,总分为100分。
3.计时记分:每次答题时间为60分钟,60分及格通过,未通过可重复答题,通过后可自愿再答3次,取最高分,本次答题记1学分。
五、考试要求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按照活动要求,积极参加网上答题,参与学法学规实绩检验,实现以考促学的目标。
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考试并以部门为单位报党委组织部赵健。
党委组织部
202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