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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

2024年02月25日 13:50  点击:[]

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教育工委组织部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结合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,做好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誓词、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强化党员意识、增强党的观念、提高党性修养。

二、时间安排与参加对象

1.时间安排:各党支部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

2.参加对象:全体党员均需参加。预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,但党支部对其不评定等次。

三、民主评议内容

各党支部要紧扣主题教育,组织党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,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。教工党员重点检视立足岗位、履职尽责、立德树人做的怎么样,为学院和学校事业发展做了哪些贡献,为身边师生做了什么实事好事,还有哪些差距。学生党员重点检视在刻苦学习、实习实践、创新创业、带动他人、服务奉献等方面做的怎么样,还有哪些差距。全体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,不搞官样文章。

四、民主评议程序

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,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。

个人自评是党员本人总结一年来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,对照“四个合格”要求,查摆问题,进行党性分析,作自我评定,并在党员大会上汇报自评情况。

党员互评是根据个人自评情况,党员公开开展相互评议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党员互评要逐人进行。

民主测评是发放测评表,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,测评结果由党组织掌握,作为对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的重要参考。

组织评定是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,确定评议等次。

确定优秀等次的党员一般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
五、评议结果运用

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,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,经综合分析,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(包括评议等次、现实表现、存在问题、努力方向等)。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;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,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妥善处理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,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平等的原则,要坚持团结-批评-团结方针,要精心组织,发挥作用,要做好会议记录。不搞形式主义,不能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。

2.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请于34日前将《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电子版发送至李竺芮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,纸质版盖章交至综合楼515办公室。




党委组织部

2024年2月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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